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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十堰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还需再次赔偿吗

2020-10-05 09:20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伤者送到了医院治疗,在治疗时肇事者也对于伤者的治疗费进行了赔偿。但是伤者病情比较严重,在赔偿之后又经历了二次手术,产生了治疗费,对于交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伤者送到了医院治疗,在治疗时肇事者也对于伤者的治疗费进行了赔偿。但是伤者病情比较严重,在赔偿之后又经历了二次手术,产生了治疗费,对于交通事故需要二次手术的还需再次赔偿吗?交通事故签了责任书多久赔偿?
 
咨询十堰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交通事故需要二次手术的还需再次赔偿吗
交通事故需要二次手术费用属于后续治疗费用,需要再次需再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咨询十堰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交通事故签了责任书多久赔偿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什么时候赔偿由当事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交通事故需要二次手术费用属于后续治疗费用,需要再次需再次赔偿。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十堰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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